9月1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》,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,推进深化医改工作,以做好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,适应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常态化,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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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改革:药品谈判落地刻不容缓
国家医保谈判药品(以下简称谈判药品)落地涉及广大参保患者切身利益,大量救命救急的好药能否经过谈判降价进入医保、有效落地,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稳定安宁,对更好满足临床需求,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具有重要意义。
自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,一直推进着每年的常态化医保药品谈判工作,而2021年,在保持常态化工作下,更是做出了许多新的工作部署。
5月10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探索建立“双通道”的管理机制,提高谈判药品的可及性。
6月9日-6月16日,《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,2021年的国家医保谈判工作正式启动。
9月1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》,强调持续做好医保谈判药品工作。
可以看到,2021年医保谈判工作正如火如荼,党和中央对医保药品谈判重视程度可见一斑,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落地工作更是重头戏,谈判药品涉及到同每一个参保者的链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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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大亮点:落地工作有序推进
国家医保药品谈判是党中央、国务院根据深化医改工作所做出的重大部署。国家医保局为切实适应国家医保药品谈判常态化,提升谈判药品的供应保障水平,推进七大谈判药品落地工作有序推进:
(一) 提高认识,增强主动性协同性
(二) 夯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,及时合理配备使用。
1. 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,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,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,建立绿色通道,简化程序、缩短周期、及时采购。
2. 对于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,要建立健全处方流转机制,通过“双通道”等渠道提升药品可及性。
3.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加强临床用药行为监管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确保谈判药品合理使用
(三) 完善政策措施,树立促进谈判药品落地的鲜明导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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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 强化部署,及时做好谈判药品挂网采购和支付结算工作
(五) 扎实推进“双通道”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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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加强监测指导,确保规范使用
(七) 强化宣传培训,合理引导预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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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重点:深化推进医保监管
医保基金监管始终是现行医疗医保事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难点问题,各大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的问题十分普遍。《通知》再度着眼基金监管问题的重点,在针对医保谈判药品上做出了更明确的要求。
· 医保部门
1. 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参保患者用药全流程的监管,防范和打击利用谈判药品“双通道”管理机制套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,维护基金安全。
2. 各地医保部门要完善谈判药品使用情况监测机制,加强对谈判药品配备、使用和支付等情况的统计监测和评估,按要求定期向国家医保局反馈。
· 医药机构
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加强内部管理,严格执行药品流通、临床使用和医保支付等政策规范,确保谈判药品流程可追溯、质量安全有保证、使用合理规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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尾语
医保谈判是为民砍价,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,而国家医保局不遗余力的“砍价”,更是是为参保人权益不遗余力的保驾护航,切实让“战争”的胜利果实惠及人民。2021年,医保谈判中入围谈判药数量多、惠及治疗领域广泛,价格谈判中的分厘变化、谈判药品的切实落地,医保局会同各部门坚持排除万难推动落地工作,我们也期待着未来的医疗医保工作不畏艰险,秉持着为民谋取利益的坚定立场,让人民的“保命钱”用得更好、花得更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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